中國船舶川東造船召開子公司法律管理專題會
為進一步強化子公司法律管理工作,嚴格落實集團公司和公司黨委要求,5月11日,中國船舶集團川東造船召開了子公司法律管理工作專題會。會議由公司法律事務室負責人張可主持。公司總會計師、總法律顧問任清及東港船舶、川船大業、川東大華三家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和法務負責人參加會議。
會議傳達學習了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《關于加強成員單位子公司法律管理的指導意見》《合規管理規定》和《公司法律審查管理辦法》《子公司法律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《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細則》等文件精神,學習了公司法治合規組織體系、法治合規責任考核、法治合規規章制度和標準合同等內容。
會議要求,一是子公司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,建立合規管理工作組織體系和制度體系,明確相應職責,夯實法律管理基礎工作。二是嚴格按照要求將“三項事務”提交上級公司進行法律審查,嚴格落實法律審查禁止性規定。三是嚴格落實公司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,防控風險。
三家子公司負責人表示,將嚴格按照要求開展法律管理工作,落實法律管理責任,真正做到全員合規。